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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倡议!
时间:2020年01月28日 来源: 发布人:editor 点击率:7370

转载来源:威海日报ID:whrb2015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正值冬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山东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是十分有用的,N95口罩和普通医用外科口罩均可阻挡大部分粘在飞沫上的病毒进入呼吸道。为切实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在不参与、少参与集会集聚活动的同时,在下列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1、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景区景点等人群密集区;

5、商场(店)、书店;

6、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交车及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7、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出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最好的保护。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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